關于評選2015年度南昌市優良工程獎的通知
洪建發〔2015〕146號
關于評選2015年度南昌市優良工程獎的通知
各縣、灣里區、新建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、市質監站、各施工、監理企業:
為了貫徹住建部《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方案》和省住建廳《江西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實施方案》精神,提高我市建設工程的質量水平,鼓勵建設工程各方主體爭創更多精品工程,依據《南昌市優良工程獎評審管理辦法》的規定,我委決定從2015年12月開始在全市開展2015年度南昌市優良工程獎評選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條件
(一)申報工程符合基本建設程序,并達到以下規模:
⒈建筑面積2000m2以上的各類房屋建筑工程;
⒉工程造價3000萬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;
⒊安裝工作量200萬元以上(不包括設備價值)的綜合安裝工程;
⒋工程造價100萬元以上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。
(二)申報項目已辦理竣工驗收備案,工程主體被評為南昌市優質結構工程,并且經過一年使用沒有發現質量缺陷和質量隱患。
(三)申報市政公用類的項目應有市質監站的工程質量核查報告。
(四)下列工程不列入評選范圍:
1、違反城鄉規劃和法定基本建設程序的工程;
2、因工程質量問題受到建設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工程;
3、施工過程中發生過較大質量安全事故的工程;
4、因工程質量問題受到投訴并且經查證屬實的工程;
5、違反法律、法規和規章規定,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的工程;
6、已經參加過市優良工程獎評選并且落選的工程。
二、申報程序
“2015年度南昌市優良工程獎”評選分申報材料初審和工程檢查評審兩個階段進行。
(一)初審由市質監站負責實施。
1、網上申報登記:申報單位在2015年12月31日前登錄市質監站網站(http://www.ncjszj.com),按要求填寫申報工程信息、上傳工程照片及有關資料,核對無誤后提交申報并打印生成的《申報表》一式兩份,逾期將不予受理。
2、書面資料提交:申報單位將《申報表》和有關申報材料,經建設單位、監理單位簽署推薦意見后,在2016年1月10日前報市質監站審核蓋章。(其中三縣、灣里區、新建區的工程項目須經當地建設質量監督部門審核蓋章,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推薦)
申報資料包括以下內容:
(1)《南昌市優良工程獎申報表》;
(2)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;
(3)工程主要部位的竣工圖,折疊成A4大小裝訂成冊,封面標明工程名稱,申報單位(僅申報裝飾裝修工程的需提交);
(4)獲南昌市優質結構工程獎證書;
(5)反映工程外觀并附文字說明的工程各部位彩照8-10張。
3、申報資料初審:市質監站對申報資料進行初審,符合申報條件的,列入評審計劃報市建委檢查評審;不符合申報條件的,退還申報材料,并向申報單位說明原因。
(二)工程檢查評審由市建委負責組織。
市建委收到市質監站評審計劃后在2016年2月下旬組織專家及相關人員成立專家組,對列入評審計劃的項目逐一進行現場檢查(具體檢查時間另行通知),填寫檢查表格,并提出推薦意見。現場檢查符合條件的,推薦為“2015年南昌市優良工程獎候選工程”,報南昌市優良工程獎評審委員會評審,評審后確定2015年度南昌市優良工程獎項目。
三、注意事項
(一)市質監站在2016年1月20日前將評審計劃報市建委質量安全處。
(二)市政公用類的申報項目初審后符合申報條件的,由市質監站組織進行實體質量檢測并出具工程質量核查報告。
(三)申報企業必須實事求是,不得隱瞞事實真相,不得弄虛作假,不得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獲獎。對違反相關規定者,視其情節輕重,給予批評警告,直至撤銷申報和評選資格。
(四)評審工作人員要堅持質量第一,公平公正的原則,秉公辦事,嚴守廉潔自律和中央“八項規定”、“六項禁令”等相關規定,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。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人員,我委將按有關紀檢監察規定予以嚴肅處理。
(五)聯系方式
初 審:南昌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
地 址:南昌市豐和中大道1318號建設大廈2319室
聯系電話:0791-88536635 陳儒慶
電子郵箱:ncjszj@163.com
評 審:南昌市建委質量安全處
地 址:南昌市新府路118號市政府六樓6032室
聯系電話: 0791-83884162
南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
2015年12月14日
南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5年12月14日印發 |